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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发表时间:2021-06-24 来源:未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人事中函〔2021〕8号

关于举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

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安排,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拟于7月中旬在银川市举办2021年第一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了解掌握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当前就业形势和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典型做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新职业、新就业形态、区块链技术与就业服务工作等内容。

  (二)培训形式与师资

  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邀请部内相关司局,部分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人力资源企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地市、县(区)及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各地充分就业社区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17日(12日报到)

  地点:银川市,银川智选假日酒店。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400元/人(不含食宿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报名,欢迎集体报名。6 月28 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并邮件发至人社部事业中心。报到缴费等具体事宜,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二)学员需按要求完整参训,结业后颁发培训证书,缺勤学员将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三)培训班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学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培训管理,严禁借培训之名到景点旅游。

  (四)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培训安全,请各地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参训。参训人员须持距离报到日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训,距离报到日14天内曾来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不得参训。

  联系方式:

  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婧、程玉亭、李林

  联系电话:(010)84632937,84633924、18813072799(程玉亭)、18801022727(吕婧)

  传真:(010)84639246

  邮箱:gpzxpxec@mohrss.gov.cn

  该通知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的“部属单位网站”链接,进入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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